| 郑州大学2008年硕士招生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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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更新时间:2007-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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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作为河南省和教育部共建的“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研究生教育涵盖理学、工学、医学、文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法学、哲学、教育学、农学等11个学科门类,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吸引优秀本科毕业生到我校进一步学习深造,特实行以下相关的倾斜政策。
1、接收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①优先接收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对于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名,经复试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实行奖励政策,一次性奖励奖学金2000—3000元。
③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复试成绩优良可享受计划内非定向(公费)或专业奖助金政策。
2、参加全国统考考生享受的优惠政策
①凡是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复试成绩优良的考生,可享受计划内非定向(公费)或专业奖助金政策。
②凡是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复试综合排序成绩在本专业前2名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享受一次性奖学金2000—3000元。
③凡是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高于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20分(根据专业情况)以上,复试成绩优良,可享受我校相关优惠政策。
④凡是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总分高于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20分以上,第二志愿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优良,可享受我校相关优惠政策。
⑤参加西部支教团符合考研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国家政策可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政策。
以上优惠政策,不适用于上述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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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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