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河南招生信息网 >> 新闻中心 >> 考研 >> 招生简章 >> 正文
中央民族大学05年硕士招生说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4-8-23
字体: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雪白
----------------------------------------------------------------------------------
一、我校面向包括汉族在内的全国各民族招生。除教育部制定的“双少”复试分数线外,对各民族考生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 二、本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定招收人数(含计划内和计划外),仅供考生报名参考。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过线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提交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后,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个别招生专业对考生学历有特殊要求,考生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四、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的考生,通过初试后,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五、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报名时间:教育部规定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报考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报名考试,其他院系的考生可在所在省市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七、我校有一些专业(如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地区公共行政管理)属“法学”学科门类,所授学位为“法学”学位,复试时执行“法学”类分数线。 八、录取类别有以下四种: 1、计划内非定向:转户口和档案,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培:培养费由委培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转户口和档案,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择业。 对于以定向、委培和自筹方式录取的硕士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签定相应的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九、凡工作单位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如欲以“双少”分数线参加复试,必须以“定向”或“委培”方式报考。 十、我校的复试将采取面试、笔试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在复试时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北京教育考试院制定的2005年度“北京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我校研招办网页的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系人: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
  • 上一篇新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下一篇新闻: 南开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2005年考研政治综合预测第…

  • 考研“名师”2天跑8市? 辅…

  • 没上高中,考研78分 我的政…

  • 虚假广告多 谨防辅导班“名…

  • 考研数学答题技巧

  • 2005 年考研政治复习需要注…

  • 质疑:考研辅导班究竟辅导…

  • 教育部禁令没作用 南京大学…

  • 2005年考研英语如何翻译并…

  • 毛泽东思想:马克思主义中…

  • 河南招生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南招生信息网(含下属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河南招生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或因在本网能力范围内未找到来源而无法注明来源和作者)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科研及方便广大考生学习和研究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