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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2009年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说明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华禹教育网 浏览: 更新时间:200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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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工程大学2009年各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河北工程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河北工程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1份;

  3、河北工程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写好申请人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的信封3个;

  8、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母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1)有意者请访问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主页(http://yanjs.hebe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

  (2)2008年10月6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邮政编码为056038。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09年10月10日前补交。

  2、经研究生部和有关学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我校将于2008年10月10日之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10月15日前后)。

  3、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获取报名须用的校验密码,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录取。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拟录取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自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录取

  所接受的外校推免生均为公费研究生,享受全额奖学金和每年1000元的科研业务经费。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

                            2008年9月15日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邮政编码:056038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310-7429069      传真:0310-7429070

电子邮箱:yjsb@hebeu.edu.cn 

联系人:廖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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