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河南招生信息网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大学政策 >>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排查校外办学点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的紧急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河南教育厅 更新时间:2008-3-28
字体: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雪白
----------------------------------------------------------------------------------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独立学院,各二级职业学院,各举办普通班的成人高校:

    高校扩招以来,我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为扩大招生规模,各学校充分挖掘办学潜力,积极创造办学条件,为我省完成扩招的历史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现就排查校外办学点等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把重点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要求,把工作重心从规模扩张求发展适时地转移到着力提高教学质量上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要立足学校的现有办学条件办学,要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合理申报年度招生计划,避免超负荷运转,不允许超出校本部承受能力申报招生计划安排到校外办学。各高等学校不得以联办、合作办学等名义擅自举办校外点。

    三、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对教育事业负责、对本校形象和信誉负责、对安全稳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力量对本校的办学行为尤其是举办校外办学点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顿校外办学点的方案和措施。同时,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要按要求填写附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一式5份,于3月31日前报送我厅发展规划处。

    四、我厅近期将组织检查组对有关高等学校及单位校外办学点的基本情况、教学组织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有关情况将作为今年及以后安排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附件:普通高校校外办学点情况调查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
  • 上一篇新闻: 刘勇兵代表:让大学真正成引领社会文化的高地

  • 下一篇新闻: 没有了
  • 没有相关新闻
    河南招生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南招生信息网(含下属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河南招生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或因在本网能力范围内未找到来源而无法注明来源和作者)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科研及方便广大考生学习和研究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