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公布院校提前招生办法 三类考生可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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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曦辉 文章来源:人民网·河南视窗 更新时间:2007-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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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省招办发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提前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对这一特殊的招生政策进行规范。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公布此类招生办法。
“单独招生”分三类
据介绍,执行提前单独招生的高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在我省招收外语类非通用语专业、职教师资和盲聋哑残疾生的高校。
参加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是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体要求由学校制定);符合教育部和国家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年龄限制由招生院校规定。考生要按照普通高考报名要求在考生学籍或户口所在地招办履行报名手续。考题学校出分数线学校定
提前单独招生的考试命题、组织考试和阅卷工作均由学校负责,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考点设置必须符合教育部的规定,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在统一的时间、地点进行,学校不得另行增设考点和改变时间。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确定,报省招办备案后执行。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学校根据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被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学校必须于6月1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册报省招办备案,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和拟录取结果,经省招办审核,予以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参加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如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录取未达标考生取消招生资格省招办规定,提前单独招生,必须计划公开、推荐人选公开、录取名单公开,被高校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两周以上,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是首次发布这项招生政策,省招办表示,招生院校如超范围招生、录取未达标考生及向考生额外收费的,停止其下一年度提前单独招生资格。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清退,并取消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招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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